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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已任福州一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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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已任福州一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

他已任福州一县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

  根据福建省委、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,近日,省委社会工作部会同省委组织部、省教育厅(tīng)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和(hé)社会保障厅下发(xiàfā)通知,共同(gòngtóng)组织实施2025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。通知全文如下:

  2025年,全省(quánshěng)统一(tǒngyī)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,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(市、区)的城市社区从事社区工作,强化基层促进就业服务,服务期限为2年。各有关(yǒuguān)设区市(含平潭综合实验区(shíyànqū),下同)、县(市、区)根据下达的招募计划(jìhuà),具体抓好组织实施。

  (一)招募对象和条件(tiáojiàn)

  招募对象为(wèi)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(pǔtōnggāoxiào)、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(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),并(bìng)具备以下条件:

  1.思想(sīxiǎng)政治素质好,组织纪律观念强,有理想、有本领、有担当;服从分配,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;遵纪守法,敬业奉献,作风正派(zuòfēngzhèngpài);在校期间无(wú)违法违纪违规行为。

  2.学习成绩良好,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,善于沟通,有较强(qiáng)的口头表达和文字(wénzì)表达能力。

  3.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(即在(zài)2000年7月31日后出生(chūshēng)),研究生学历放宽(fàngkuān)至28周岁(即在1997年7月31日后出生),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。

  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(shēntǐ)条件,保证(bǎozhèng)两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。如不能保证两年服务期的完整性,期满不予以考核(kǎohé),不享受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的优惠政策。

  5.报名人员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(研究生放宽至12月31日);未获得毕业证书的(de),将取消(qǔxiāo)派遣资格。

  已参加过服务社区计划等(děng)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(gāoxiào)毕业生不再列入招募对象范围。同等条件下,优先(yōuxiān)招募派遣低保、低收入家庭、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,以及岗位(gǎngwèi)所在地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生源的毕业生、退役大学生士兵、残疾毕业生、少数民族毕业生。

  (二)组织(zǔzhī)招募程序

  招募工作(gōngzuò)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由各有关设区(shèqū)市委社会工作部牵头,协同组织、人社、财政、教育等部门实施。

  1.名(míng)额分配(fēnpèi)。福州市15名,漳州市(zhāngzhōushì)40名,泉州市30名,三明市50名,莆田市10名,南平市45名,龙岩市45名,宁德市55名,平潭综合实验区10名。

  2.组织报名。各有关设区市委(shìwěi)社会工作部、人社部门共同研究制订招募(zhāomù)方案,报省委社会工作部审定后,统一(tǒngyī)在福建省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、福建省人力资源(rénlìzīyuán)和(hé)社会保障厅网站、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和当地相关网站向(xiàng)社会发布,组织报名。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、校园网、公告栏、海报等媒体,广泛宣传服务社区计划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。

  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,在规定期限内选择合适(héshì)的岗位报名。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,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(huò)填报虚假信息的,一经(yījīng)查实,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。

  3.审查(shěnchá)考核。各(gè)有关设区市委(shìwěi)社会工作部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考核,确定参加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名单。具体审查考核办法由各有关市根据工作实际制订。

  4.组织体检。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(gōngzuòbù)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,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,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(bìyèshēng)进行体检。

  5.确定人选。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(gōngzuòbù)根据体检情况,确定拟招募人选,面向社会公示(gōngshì)3个(gè)工作日。经公示无异议的,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。

  6.签订协议。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组织(zǔzhī)入选的毕业生(bìyèshēng)签订《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》,并将名单报省委(shěngwěi)社会工作部备案。各地应加强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。

  7.派遣报到。各有关设区市委社会工作部(gōngzuòbù)及时派遣服务(fúwù)社区高校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所在的县(市、区)委社会工作部报到。接收单位(jiēshōudānwèi)应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
  (一)服务期间(qījiān)待遇

  1.服务社区(shèqū)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标准按我省上年度(niándù)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%标准低200元的数额确定,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。由(yóu)服务所在县(市、区)委社会工作部依托当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,统一办理社会保险(基本养老、基本医疗、失业(shīyè)、生育、工伤)和(hé)人身意外伤害(shānghài)保险。

  2.实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xuéshēng)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。服务社区(shèqū)高校毕业生(bìyèshēng)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,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。

  3.服务期间,由各级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档案保管服务。服务满(mǎn)1年且(niánqiě)考核合格后,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。服务期间按规定解除协议(xiéyì)的,实际服务并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计算为连续工龄(gōnglíng)。

  各地、各高校可根据实际,制定出台(chūtái)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(bìyèshēng)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政策措施,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。

  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(de),享受(xiǎngshòu)以下政策待遇:

  1.参加服务社区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(de)高校(gāoxiào)毕业生,服务期满(qīmǎn)且考核合格的,在2年内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、企业吸纳就业、自主创业、落户等方面的相关政策。

  2.当年服务行将期满(qīmǎn)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高校毕业生,可报考(bàokǎo)全省招录公务员“四级(sìjí)联考”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的专门职位。

  3.承担服务社区计划招募任务的县(市、区),在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(shí),期满人员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相应政策(zhèngcè)待遇。

  4.对于已被省属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(de)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社区计划的,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或学籍(xuéjí)至服务期满。

  5.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(shèqū)高校(gāoxiào)毕业生,有就业意愿的,由服务地县(市、区)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。有创业意愿的,及时纳入当地(dāngdì)“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”等,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公共服务,按规定享受(xiǎngshòu)相关(xiāngguān)扶持政策。

  6.服务期满考核合格,被机关事业单位录(聘)用或进入国有企业(guóyǒuqǐyè)就业的,其服务期间计算连续工龄(gōnglíng)。

  7.服务期满考核合格、被录用为公务员的,试用期工资(gōngzī)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,按相同学历新(xīn)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(gè)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;被事业单位(shìyèdānwèi)聘用的,岗位(gǎngwèi)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,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。

  凡(fán)通过享受政策待遇、被录(聘)为公务员(gōngwùyuán)和事业单位(wèi)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,不再重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(岗)位、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。

  (一)户口、档案(dàngàn)、组织关系管理

  服务期间,户籍关系由毕业生自行迁往家庭户籍所在地。毕业生档案统一转至(zhì)服务县(市(shì)、区)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(jīgòu)管理。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(píng)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社区。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,由服务社区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。

  1.服务(fúwù)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的(de)生活补贴、保险、体检、培训经费由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经费予以解决。

  2.各有关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委社会工作部要(yào)按照(ànzhào)政策规定,及时、足额落实高校毕业生(bìyèshēng)的生活补贴、社会保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助等资金(zījīn)。服务期间解除协议的,应于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。每年年底前,将高校毕业生资金使用情况报省委社会工作部。

  各有关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委社会工作部要按照“谁用人(yòngrén)、谁负责”、培养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(yuánzé),加强对(duì)高校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工作。

  1.服务(fúwù)社区(qū)高校(gāoxiào)毕业生所在的县(xiàn)(市、区)委社会工作部、所在街道(镇)和社区党组织(zǔzhī)要担负起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组织实施的领导责任,经常性检查指导、督促落实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工作,注重将其纳入党群工作者队伍统筹管理使用,及时了解其在社区服务情况,提供工作和生活(shēnghuó)条件保障,组织教育培训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
  2.服务社区(shèqū)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一个社区安排1名,最多不超过2名。服务期间(qījiān),上级机关不得随意借调或调整服务岗位。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协议(xiéyì)规定(guīdìng)期限完成服务工作,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,应提出解除协议申请,并履行有关手续,方可离开。

  各地(gèdì)具体招募方案将陆续发布。

来源:福建省委社会工作部(gōngzuòb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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