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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禁渔期不是‘自由期’,法律红线不容触碰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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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禁渔期不是‘自由期’,法律红线不容触碰!”

“禁渔期不是‘自由期’,法律红线不容触碰!”

严打涉渔(shèyú)犯罪 化解矛盾纠纷 舟山打造休渔期(qī)海陆空立体防护网 自5月1日12时起,东海海域全面进入海洋伏季休渔期。浙江舟山万余艘渔船归港,数万渔民上岸(shàngàn)休整。舟山公安(gōngān)以“海上(hǎishàng)枫桥经验”为引领,深化“立体防控、科技赋能、群防共治”工作模式,构建(gòujiàn)海陆空(hǎilùkōng)立体防护网,严打涉渔违法犯罪,化解海上矛盾纠纷,筑牢辖区禁渔期治安防线。 5月13日晚,一次联合行动在舟山国际水产城打响(dǎxiǎng)。舟山市(zhōushānshì)公安局普陀区分局海防缉私大队联合普陀区海洋行政执法部门,成立工作(gōngzuò)专班,重点对水产城内经营户、周边道路、码头(mǎtóu)进行排查,核实渔获物是否有正规进货凭证,是否属于全面禁渔期间禁止销售的海洋捕捞水产品。此次联合行动中,工作专班共(zhuānbāngòng)查获违禁渔获物132公斤。 进入禁渔期以来,舟山公安加强(jiāqiáng)对港岙口、码头出海船舶(chuánbó)治安(zhìān)检查,严厉打击涉船涉渔类违法犯罪行为,提升震慑(zhènshè)力度。同时,针对禁渔期船回港、人上岸情况,舟山公安依托科技赋能,加强港内治安防范工作,提升打击的精准性,及时侦破船用物资盗窃等(děng)涉港涉船案件,进一步净化港口治安环境。 “禁渔期不是‘自由期’,法律红线不容触碰!”舟山市公安局(gōngānjú)海防缉私支队副支队长管艇说。伏休伊始,舟山公安联合海洋渔业、市场监管等部门,深入渔港码头、水产市场、沿海村居,针对船主、船员、涉渔相关企业负责人等群体,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(fángfàn)宣传,着力提高(tígāo)渔船民遵规守法(shǒufǎ)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,强化法治意识。针对台风季风险,舟山公安联合应急管理、海事等部门开展防台(fángtái)防汛演练(yǎnliàn),排查整改船舶锚固、消防设施等方面隐患(yǐnhuàn),确保(quèbǎo)“船靠港、人上岸、细防范”。 “警用无人机巡航(xúnháng)发现,有渔船舱门未关,请立即处理!”日前,普陀区分局沈家门海防工作站民警章华冲收到预警信息(xìnxī)后,立即与船主联系,将(jiāng)相关信息录入相关系统,并提醒其提高防盗意识。 面对沈家门渔港“十里船群”的管理(guǎnlǐ)难题(nántí),舟山公安创新“海上停车场”管理模式,按船籍、作业类型划定停泊区域,对在(zài)港渔船实行“一船一档”信息化管理。依托相关系统,船舶进出港报备、人员登记实现全程线上办理、违规船舶自动提醒,做到(zuòdào)“停泊有序(yǒuxù)、管理有痕、风险可控”。 嵊泗县周边近200平方公里海域被划入长江十年禁渔范围。在嵊泗县枸杞岛贻贝养殖区,嵊泗县公安局创新推行“海洋生态警长”驻点服务,组织民警指导(zhǐdǎo)养殖户安装(ānzhuāng)防盗窃声光报警装置,化解(huàjiě)海上养殖区矛盾(máodùn)纠纷23起。 进入禁渔期以来,岱山县公安局组建义警等队伍,深入码头收集、解答、解决(jiějué)渔船民矛盾纠纷、政策咨询,获得(huòdé)群众好评。 渔船民(mín)集中上岸后,渔港治安压力骤增。去年以来,舟山公安海防工作站建设工作迅速铺开,高标准打造海防工作站5个(gè)。 舟山公安成立(chénglì)以普陀区分局海防缉私大队(dàduì)民警徐海东名字命名的“徐海东调解工作室(gōngzuòshì)”,快速解决矛盾纠纷,有效维护各方利益,全力维护辖区稳定。 (记者 谢佳(xièjiā) 通讯员 王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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